發布時間: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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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務師事務所:
近日,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下發了《稅務師行業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試行)》(中稅協發〔2022〕35號文印發),現轉發給你們,并補充通知如下,請組織稅務師及從業人員認真學習,依照執行。
省稅協將按照該辦法的規定建立全省稅務師行業誠信檔案,做好全省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的誠信信息收集、錄入、管理等工作,定期向有關部門推送會員誠信檔案行為記錄。如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及稅務師會員發生其他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的,應由稅務師事務所自行為結果確定或相關文書送達后15個工作日內,向省稅協報送誠信信息,并提供證明材料;省稅協將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核實并將信息直接錄入誠信檔案。如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及稅務師會員有充分證據證明誠信檔案信息有誤的,也可按照該辦法的規定向省稅協提出書面申請,省稅協依規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省稅協郵箱:x6201322@126.com,聯系電話:0791-86391731。
江西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2年6月17日
稅務師行業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稅務師行業誠信建設,規范稅務師執業行為,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和社會公信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以及《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章程》《稅務師行業職業道德指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稅務師行業誠信檔案(以下簡稱行業誠信檔案)是記錄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會員誠信信息的載體,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稅協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
第四條 中稅協負責制定行業誠信檔案的相關制度,建設行業誠信檔案系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負責轄區內會員誠信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章 誠信檔案內容
第五條 誠信檔案包括稅務師事務所會員檔案和稅務師會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
第六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誠信檔案主要內容:
(一)基本信息:稅務師事務所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會員號、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聯系電話和股東及主要負責人姓名等信息。
(二)良好行為記錄:
1.受到行業黨委、行業協會表彰、獎勵情況;
2.受到縣級以上黨組織、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表彰、獎勵情況;
3.加入同心服務團,開展社會公益事業,參加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參與行業內各類活動情況;
4.稅法宣傳情況和參與“稅收宣傳月”活動情況;
5.其他良好行為。
(三)不良行為記錄:
1.受到黨紀處分情況;
2.受到刑事處罰情況;
3.受到行政處罰情況;
4.受到行業協會自律懲戒情況;
5.其他不良行為。
第七條 稅務師會員誠信檔案主要內容:
(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學歷、工作單位、職業資格證書號及取得時間等。
(二)良好行為信息:
1.受到行業黨委、行業協會表彰、獎勵情況;
2.受到縣級以上黨組織、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表彰、獎勵情況;
3.當選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代表人士以及在政府、社會組織中任職情況;
4.加入同心服務團,開展社會公益事業,參加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參與行業內各類活動情況;
5.稅法宣傳情況和參與“稅收宣傳月”活動情況;
6.其他良好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
1.受到黨紀處分情況;
2.受到刑事處罰情況;
3.受到行政處罰情況;
4.受到行業協會自律懲戒情況;
5.其他不良行為。
第八條 會員基本信息除稅務師事務所名稱、等級和稅務師姓名外均為非公開信息,會員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為公開信息。
第三章 誠信檔案建立
第九條 誠信檔案內容獲取來源及渠道包括:
(一)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自行報告;
(二)地方稅協有關會員誠信信息的報告;
(三)中稅協有關會員誠信文件或信訪舉報查實信息;
(四)行政機關的文件及公告或推送信息;
(五)紀檢監察機關推送信息;
(六)審判機關發布的裁判文書;
(七)其他途徑。
第十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受到行業黨委、行業協會表彰、獎勵或自律懲戒的,由中稅協或地方稅協在作出最終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信息直接錄入行業誠信檔案。
第十一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發生其他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的,自行為結果確定或相關文書送達后15個工作日內,向地方稅協自行報告誠信信息,并提供證明材料;地方稅協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核實并將信息直接錄入行業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 地方稅協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稅務師事務所會員、稅務師會員出現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情形的,應直接將相關信息即時錄入行業誠信檔案。
第十三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應加強與稅務機關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流,根據行業自律管理規定,及時對違法違規的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進行自律懲戒,并錄入誠信檔案。
第十四條 地方稅協誠信檔案管理人員應關注相關政府部門官網、信用中國、新聞媒體等,及時發現、收集、確認和錄入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的不良行為信息。
第四章 誠信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應安排專人負責誠信檔案管理工作,并建立嚴格和規范的誠信信息錄入、變更等工作程序。
第十六條 有關管理部門依法對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進行檢查、調查時,需要查詢其非公開誠信信息的,需出具公函方可查詢。協會應當對查詢情況進行記錄。
第十七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稅務師會員有充分證據證明誠信檔案信息有誤,可向地方稅協提出書面申請,地方稅協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告知申請人。
第十八條 行業誠信檔案記錄至會員資格被取消或注銷時止,行業誠信檔案的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跨區轉會的,經轉出地方稅協批準,其誠信檔案轉移至轉入地方稅協。
第五章 誠信檔案使用
第二十條 中稅協、地方稅協根據行業誠信檔案定期通過協會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行業紅黑名單,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二十一條 社會公眾可在中稅協“行業誠信檔案系統”查詢會員最近3年公開誠信信息;非公開誠信信息和超過3年的公開誠信信息查詢,向中稅協或地方稅協提交申請方可查詢。
第二十二條 誠信檔案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納入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百強稅務師事務所綜合排名的考核內容。
第二十三條 中稅協、地方稅協定期向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推送會員誠信檔案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
第六章 違規責任
第二十四條 稅務師事務所會員和稅務師會員未按本辦法規定申報不良行為信息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約談、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或取消會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負責行業誠信檔案管理的工作人員,應按本辦法規定收集、錄入誠信信息,辦理非公開信息查詢,按規定程序變更誠信信息,不得泄露非公開信息。因違規行為對會員或者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誠信檔案管理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地方稅協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中稅協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稅協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